109學年度第二學期【進修部】學生轉系申請事宜
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進修推廣處教務組 通知
受文者:進修部四技學生
副 本:進修推廣處教務組
日 期:中華民國109年11月20日
文 號:高科大進教字第10900052號
附 件:轉系(所、學位學程)暨轉部申請書、各系缺額與審查標準
主 旨:【進修部】四技學生申請「109學年度第二學期」轉系事宜
說 明:
一、依據本校「學則」及「學生轉系(所、科、學位學程)暨轉部辦法」辦理。
二、本學期學生申請109學年度第二學期轉系相關注意事項:
(一)轉系:係指進修部學生轉至進修部相同學制其他系(不含在職專班及產攜班學生)。
(二)申請時間:自109年11月23日(星期一)起至12月04日(星期五)截止。
(三)應備文件:
1.轉系申請書(如附件),學生未滿20歲須經家長或監護人於申請書簽章同意。
2.相關應繳證明文件:轉入系要求之相關文件(各系轉系缺額與審查標準表如附件);如有審查標準相關疑問,請逕洽各系。
3.上述文件請先送各校區進修推廣處教務組彙整。
(四)申請轉系之學生需同時滿足以下要件,方能轉系成功:「轉入系有缺額」、「通過轉入系審查標準」、「無不得轉系之情形」。
(五)經核准轉系成功者,於109-2正式轉入申請系,不得反悔,請同學審慎思考。
三、下列情形不得轉系(所、科、學位學程):
(一)修業未滿一學期者。
(二)應屆畢業生、延修生、休學生。
(三)已核准轉系(所、科、學位學程)或轉部一次者。
(四)不同學制學生。
(五)碩士班一般生與碩士在職專班學生不得互轉。
(六)境外學生、陸生不得申請轉部,陸生轉系另依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。
(七)原系科組各班學生不足二十五人者不得轉出。(可先來電詢問教務組確認)
(八)其他有特別規定者。
四、若有相關問題,請洽詢各校區承辦人員:
總機:(07)381-4526
楠梓旗津第一校區分機:22836
建工校區分機:12811~12817